职责范围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制定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如何在机关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按照党委要求,协助组织人事处搞好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加强对所辖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布署和检查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大力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安排和指导机关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活动。督促机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的顺利完成。对机关部门工作中的成绩与问题,积极并负责地向有关部门及学院提出奖惩或改进建议。
3、收集、分析、上报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任务、方法、途径和措施,配合机关各部门,共同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4、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对机关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道德品质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加强机关的组织发展工作,指导各支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确保发展质量。
6、协助组织人事处对机关干部进行评议考核,并对机关干部的奖惩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7、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总支委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推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
8、支持和帮助机关分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和工作。
9、承办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书记制定总支工作计划,召开总支大会和支委会,及时将总支工作的重要问题交支委会或总支大会讨论决定。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以及支委会、总支大会决议。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有关会议精神;检查总支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向总支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协助书记抓好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4、经常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和群众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积极配合纪委纠正、查处本部门党员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或案件。
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