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泰山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 时间:2019-12-27 点击数:

为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有效防止和迅速处置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正常访、恶性闹访及围堵巡视组驻地等各类事件,确保学院安全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我院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因信访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

1.我院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2.可能引起上访的信访事件。

3.可能引起或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事件。

二、工作原则

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快速反应和科学应对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设立学院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长:张勇华

副组长:毕于民

 员:马培安  张清民  张小烨  刘洪东  张广健

王文林 李敬海  韩  玮 田昌江  亓玉华

倪  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信访稳定日常工作,掌握信访势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任:张清民

副主任:王文林 韩  玮 甄亚丁

  员:王孝合  阮宝恩  马久虎 苏大鹏

四、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当事单位或被投诉单位劝阻、处置突发群体信访事件。

(二)负责现场联络和对外联系。

(三)组织接待、疏导上访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四)收集、整理并向上级机关报告相关信息和处置情况,研究并落实应对处置措施。

(五)负责突发集访事件的信息发布,以及媒体接待和舆论控制工作。

(六)对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劝返工作。

(七)及时了解我院校园稳定动态,研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应急处置办法

凡出现信访案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部门出面化解疏导,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

发生突发性群体上访情况时,或信访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经组长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应急状态启动后,突发事件涉及到的分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后勤保障、宣传部门等)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迅速掌控事态局面,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精心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妥善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上访人员带离现场处理,尽量把影响降低限度。

(二)严格依法处置,确保学院正常教学、工作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

(三)协助相关单位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当集访人员不听劝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教学秩序,或出现打、砸或危及人身安全等严重苗头时,立即向公安、综治部门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保护人身安全;学院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事态严重时,应由单位分管或主要领导)到现场组织指挥,及时采取措施处置。

(四)收集、整理并报告相关信息和处置情况。

(五)在突发事件消除后,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六)信访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归档保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凡是涉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做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同时要全力以赴做好资金、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有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位。

(三)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有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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