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范围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充分发挥保护、教育、监督、惩处职能作用。
2、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4、受理对党员在党纪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查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
5、受理党员的申诉,保障《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支持、维护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7、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工作。
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工作。
2、组织学习、宣传、执行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指示、决议。
3、受纪委书记委托召集、主持纪委会议,按照“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责,讨论决定纪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贯彻预防、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5、抓好纪委班子的自身建设,组织好政治业务学习,做好纪委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6、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到教学、科研、师生生活等领域,了解情况,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学院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7、接待和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
8、坚持从严治党。主办查处违法违纪的案件。
9、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10、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