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范围
1、协助学院领导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层及以下干部的考查、考核、任免、调配工作。
2、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院党委的决议要求,负责起草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研究制定全院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计划、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经党委批准后贯彻落实。
3、负责学院党校的日常教学和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日常教育、基层党总支(支部)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上交和使用。
4、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教学实际,编制学院长远和年度人事工作计划、人员编制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劳动工资政策,制定学院有关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教职工的考核、晋升和工资的调整工作。
6、负责学院的招工、招聘、转正、定级、内外调动、岗位变动、退休、辞职、辞退、除名及抚恤、优抚等工作。
7、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各部门定编方案;负责人事制度改革和日常性人事、劳动工资的统计、上报以及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和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转接和管理工作。
8、负责安排全院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工的培训、进修、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9、负责全院进出人员人事档案转接及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教职工考勤统计工作,拟定各项行政奖励制度,并办理教职工的请销假、行政奖励、处分等事宜。
11、负责全院劳动工资、津贴福利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登记并负责上报工作。
1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全院教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工作。
13、负责全院教职工的离退休、退职手续以及延聘、返聘的审定工作。
14、负责全院工人的考工晋级培训工作、合同制工人的管理以及临时用工的计划管理。
15、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离退休人员有关政策,为离退休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16、坚持原则,保守机密,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处长岗位职责
1、在党委书记领导下,主持组织人事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人事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布置工作任务,并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根据《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的要求,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负责学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为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和用人规划等提供依据和建议,当好院领导参谋;负责人才引进及人事调配工作,定期向院领导汇报编制使用情况和用人计划。
4、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免、奖惩等工作和全体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推进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一套符合学院特点的干部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
5、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结构工资、津贴福利等管理工作。做好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以及技术工人的考工定级、鉴定工作和评优树先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进修培训、研究生报考的审核管理工作。
7、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8、承办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岗位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并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协助处长做好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3、协助处长做好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推荐、选拔工作。
4、协助处长做好教职工的工资、结构工资、津贴福利等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党员的教育、监督、评议、管理、奖惩、党费收缴及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学院党校的日常工作,协助指导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6、负责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一年中的考察、培养、教育和转正报批工作,负责党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召集本部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
8、负责全院考勤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9、完成学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工作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院党委和本处的相关文件、材料。
2、负责学院法人资格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工作。
3、拟定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党员政治学习计划,协助处长督促实施。
3、做好党员发展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统计及奖惩工作。
5、办理全院党员的党费收缴、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办理征订、发放党刊和政治学习材料。
7、办理教职工公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政审、晋升、提干、考研等)的撰写工作。
8、办理校内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工作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和起草师资培训和管理的相关制度、文件。
2、负责人事工作的文件、合同、信函等的收发登记、立卷归档。
3、负责教师资格证认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组织报名工作。
4、负责全院教职工、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补充、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核定、养老保险审核、工资报表统计以及对劳动工资政策的解释工作。
6、负责教职工校内结构工资的统计核算工作。
7、负责人事统计、年终报表和学院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8、具体办理人才引进、教职工调入调出及离、退休的有关手续。
9、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教职工学习进修、考核、奖惩工作。
10、负责教职工的工伤费、丧葬费、抚恤金、残废金、教职工补助、遗属补助的核算和发放工作。
11、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干事
1、认真学习掌握上级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并按照学校安排,协助处长及时落实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
2、建立离退休人员情况档案,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情况,做好生活服务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活动室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和卫生清洁等工作,保管好活动器材。
4、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的报刊征订发放、医疗费、电话费单据的收缴统计工作。
5、经常组织召开离退休人员座谈会,走访看望离退休人员,及时向离退休人员传达上级和学院精神。
6、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人员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等。
7、认真负责地听取离退休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汇报和反馈。
8、负责统计、填报离退休人员的各类报表。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