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院党委关于“大力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高的工作效率和优异的工作业绩,为院领导和广大师生员工做好服务,我办就相关工作的服务承诺如下:
一、首问负责,热情服务
1、首问人员接待师生及外单位来访、来电,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搞好“五个一服务”(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一片真诚办事、一句好话送行)和 “三个少”活动(让来人少问一次、少等一会、少跑一趟)
2、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属于办公室其他同志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做好引导、解释和转告工作,并督促办理;属于学院其他单位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介绍到相关单位或部门。
二、领导批示,及时办理
1、领导对各类文件、请示、报告和信件等做出的批示,在1个工作日内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或向有关领导报告批示意见,协调落实批示的主办、协办单位。
2、在3个工作日内向批示领导反馈批示的协调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随时督办。
三、各项请示,尽快回复
1、经办公室受理的各项请示,对办公室能答复和解决的,立即给予答复,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
2、对办公室不能答复和解决的,在2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领导请示,并在有结果后立即做出回复。
四、综合协调,积极主动
1、根据工作职责和领导安排,由党政办公室综合协调的工作,对不需要召开会议协调的,在2个工作日内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进行协调。
2、对需要召开会议协调的,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进行协调。在协调过程中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
五、传送信息,及时准确
1、畅通信息渠道,加快信息传送,确保需要经过办公室传输的信息在办公室停留不超过1个工作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长及有关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电话联系畅通。
2、对学院应急事件,及时参与协调和处理,在6小时内以第一时间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待进一步查清的情况在24小时内随时报告。
六、文秘工作,规范及时
一般性文件材料起草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