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修订版)》《山东省高等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要求,更加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建立疫情防控下的教育教学新常态,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恢复提供坚强保障。为此,进一步细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如下:
1.师生员工出现体温≥37.3℃时,立即由值班人员(教学楼,学生宿舍每天留观室值班人员)将发热人员领至留观室,对发热人员用水银体温计复测体温并详细登记留观人员信息登记表。安保处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电话8628119)立即前往对其上课班级的教室、居住宿舍进行封闭等待检测结果。消杀人员对其行动进行动轨迹进行初步消杀工作。
2.学生宿舍内流程:学生复测体温≥37.3℃时,宿舍值班人员立即联系其所属系部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其分管学生负责人确认后立即联系120并告知该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前往医院为学生进行挂号、检测缴费等相关业务并联系其家长告知情况。宿舍值班人员报告学工处值班人员,由学工处值班人员报告学院值班领导。教学区域流程:学生复测体温≥37.3℃时,立即报告所属系部分管学生负责人,其系部分管学生负责人确认后立即联系120并告知该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前往医院为学生进行挂号、检测缴费等相关业务并联系其家长告知情况。系部分管学生负责人报告系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上报学院值班领导。
3.待检测结果确定后,如检测结果为阴性,班主任、辅导员将学生带回学院校医院隔离室(24小时值班电话8628070),待学生体温正常后恢复其正常学习、生活。如检测结果为阳性,按照医院要求办理相关收治程序,并告知家长其诊治医院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所有检测结果留存并发送邮件至疫情防控办。邮箱:tzyzongwu@163.com
4.如若发热人员确诊或疑似隔离,医院现场的班主任、辅导员立即通知学院疫情防控联系人苏大鹏(电话:13515386677)。疫情防控联系人立即上报学院分管领导及学院市疫情防控派驻工作组。按市疫情防控派驻工作组的要求安排学院的应急处置工作。
5.本处置流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1.所有工作人员按《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要求穿着相应防护套装。
2.学院教师及其外来务工人员按本流程参照执行,其工作所属部门为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