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强化教师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提升教师党支部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立德树人和教学科研的双融合,进一步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教师党支部实际,特制定《“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工作标准化规范》。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以强化功能为根本,以发挥作用为关键,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构建教师党支部活动依法依规有标准,严格规范有程序,上级督导考核可量化的标准体系,着力解决教师党支部建设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着力破解教师党支部建设内容不清晰、标准不统一、好坏无界限的问题,着力提升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提升其凝聚力,增强其战斗力,凸显其影响力,彰显其生命力,为推动学院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信息技术工程系教师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9名,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2名。教师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统战委员、纪律检查委员5人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李倩同志任信息技术工程系教师党支部书记;
朱元凯同志任信息技术工程系教师党支部副书记;
郭皎皎同志任信息技术工程系教师党支部组织委员;
管玲玲同志任信息技术工程系教师党支部宣传统战委员;
薛玲同志任信息技术工程系教师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
第三章 组织原则
一、坚持依规依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对照本《规范》规定的各项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类提出具体标准。
二、坚持聚焦基础。围绕党支部建设涉及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载体、基本保障、基本制度来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努力实现党支部政治建设更加务实有效、组织设置更加优化科学、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考评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三、坚持注重实效。通过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推动党支部树牢标准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对标争创,努力把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四、坚持长期争创。把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作为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党建质量的经常性工作,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坚决防止僵化地理解标准、机械地套用规范、搞突击争创达标,坚决纠正抢时间、赶进度过关验收等现象。
第四章 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支持、协助单位行政负责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支部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二)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三)经常与其他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适当工作机制,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的讨论决策。
(四)团结带领所在党支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支委会的意见,对所在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带头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反映师生员工思想、学习情况,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临时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沟通,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本单位的重要事项。
第五章 工作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组织教师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上报党组织备案,严格考勤和缺勤补学等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于每学期末报上级党组织。
二、坚持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明确每月相对固定一个时间作为党日活动时间,每次确定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缴纳党费、学习讨论、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实践、党员业务工作交流、参加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
三、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1次。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教师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坚持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外教师必谈。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教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教师党员进行党性分析。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教师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
六、坚持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党员应经常性地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就本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预备党员至少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
七、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对重要情况和重大工作的处理,要及时请示汇报。党支部每学期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个人重大情况要向党支部报告;离开工作所在地要向党支部报告,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党员要向支部及时汇报支部安排工作完成情况。
八、坚持交纳党费日制度。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也是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途径。党支部要确定每月固定时间为交纳党费日,组织党员按规定主动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必须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上交工作,对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造册。
九、坚持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制度(详见附件1)。
附件1
教师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
赋分参考标准
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50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任务分占40分,按照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赋分;评议分占10分,依据民主评议结果赋分,并计入党员全年积分。奖励分10分,依据受奖励情况单独赋分。
一、积分构成
(一)基础分(50分)
1.政治素质方面(5分)
(1)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强化党性修养,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扣分标准: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廉洁自律方面(5分)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2)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勤政。
(3)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保持良好作风。
扣分标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扣2分;师生信访或投诉较多、经查存在问题的扣2分;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3.服务群众方面(5分)
(1)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征集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2)坚持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积极参与党建、扶贫、助困、捐赠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坚持参加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任务。
扣分标准:多次未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扣1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不按时到社区认领服务任务的扣1分;未参加志愿服务的扣1分;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4.道德示范方面(5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规则,杜绝不良行为。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群众口碑好。
扣分标准:有违反核心价值观言论的扣2分;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扣2分;文明创建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5.组织生活方面(30分)
(1)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安排的各类会议、活动及培训。
(2)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学习强国APP每季度积分不低于1944分。
(4)按时提交心得体会或思想汇报(根据党组织的实际要求执行)。
(5)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党支部各类会议、活动及培训的,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学习强国积分要求未达到标准的,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二)任务分(40分)
(1)围绕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2)较好的完成本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3)好人好事,一次酌情加1-3分,事迹突出的加5分,总分10分;
(4)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三)评议分(10分)
年终,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党员进行个人述职,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10分;“合格”等次的记8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6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四)奖励分(10分)
奖励分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获得单位通报表彰的得2分;
2.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得3分;
3.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得4分;
4.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得5分;
5.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得10分;
二、积分计算
在考核赋分中,任务分以每月纪实为基础,结合年终考核赋分;扣分内容发现一次扣一次分;获得奖励表彰的另行加分,按照党员申请、支部审定的程序进行。
三、积分管理
1、党员积分每月公布一次
每月15日党员集中学习日时,党员申报本人应加分表现,支部会议审核确定是否应加分和应加分值。每季度末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2、年底开展综合评定
每月(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违规扣分)÷12+年终民主评议分=年度综合得分。其中,90以上(含90分)为“优秀党员”;80-90(含80分)为“合格党员”;60-80(含60分)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党员积分考核申请表
支部名称: 时间:
基本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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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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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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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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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请表 |
本月工作任务完成 情况 |
个人自评: 分 |
二、考勤考核登记表 |
本月支部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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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党员履行义务考核评价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本月扣分事项及事由 |
基础分50分 |
任务分40分 |
年终 评议 10分 |
政治 素质 10分 |
廉洁 自律 10分 |
服务 群众 10分 |
道德 示范 10分 |
组织 生活 10分 |
按工作完成情况赋分 |
按评议等级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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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合计 |
分 |
奖励计分及奖励事项 |
奖励事项: 分 |
本月 积分 |
分 |
本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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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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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考核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积分情况 |
年度平均积分合计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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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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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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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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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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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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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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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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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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