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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2023年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9-28

系(部)处室

根据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统一部署,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专栏(http://www.smartedu.cn/wlaq,以下简称专栏),面向广大师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为做好活动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栏内容

(一)政策宣贯。包含重要论述、法律法规、权威解读等,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解读网络安全相关政策、宣传网络安全最新进展。

(二)在线课堂。包含防账号盗取、防信息泄露、防电信诈骗防恶意软件、防间谍窃密等,采用短视频形式,科普网络安全知识案例,提升教职工、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三)网络培训。包括政策解读、形势分析、工作实践、经验分享等。面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干部,通过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研讨班,开展在线学习。

(四)知识问答。参照信息素养评价指南相关标准,形成网络安全素养评价指标,采用问卷的形式,面向教育系统教职工开展网络安全素养测评,全面掌握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素养情况。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师生观看专栏视频,鼓励以网络安全宣传周和重要保障时期(开学、国庆等)为契机,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教职工和学生的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二)组织网络安全专题研讨。各部门要按照《关于组织参加 2023 年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专题研讨班的通知》(鲁教网信办函〔202328 号)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网络安全培训研讨,全面提升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安全保障能力。

(三)组织网络安全知识问答。请各部门930日前,组织本部门的教职工积极参与网络安全素养测评,掌握本单位、本地区网络安全素养情况。

(四)开展网络安全视频征集。鼓励各系部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新生入学教育、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诈骗、防攻击、防钓鱼等方面,制作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视频(要求见附件)学院将择优逐级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推荐。视频一经录用,将由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出具收藏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部门应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将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作为网络安全宣传的重要抓手,纳入本部门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整体部署,组织落实好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二)确保工作实效。部门应结合自己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统筹线上线下资源做到全方位、广覆盖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传播力,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评价。教育厅将本次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学院对于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参与视频征集的部门将视情况予以加分鼓励

 

附件:网络安全征集视频制作及提交要求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3 9 28

 

 

 

 

 

 

 

附件

网络安全征集视频制作及提交要求

一、征集内容

(一)网络安全宣传短视频。

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主题围绕网络安全意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邮件安全、金融安全移动终端安全、恶意软件防范、口令密码保护等热门网络安全问题,作品形式不限于情景短剧、纪实短片、动画短片等。

(二)网络安全精品课。 

课程单集时长不超过20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解读、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分享、网络攻击与防御专业知识讲解等网络安全相关课程。

二、征集范围和数量

系部原则上报送不少于1部短视频作品。鼓励各系部报送网络安全相关精品课程。

三、征集作品要求

(一)短视频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基础上,充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要求作品内容鲜明,题材新颖,切入点小,实用性强。聚焦身边网络安全热点事件,宣传网络安全防护技巧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二)拍摄设备不限,需要配有中文字幕。后期合成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文件以 MP4 格式提交。

(三)作品须为单位或者个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四、提交方式

将作品发送至学院信息中心邮箱tusg166@126.com提交作品,截止日期为106日。提交信息包括创作者信息(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无水印作品、作品说明(word 版)等相关文件。请将所有文件压缩(压缩格式要求.ZIP 或者.RAR)后提交,压缩文件命名方式: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征集作品-创作者姓名-所在部门-联系方式。

五、其他事项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山东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网信办)所有。省教育厅网信办有权对本次征集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初审:杨恒广,复审:辛显雪 ,终审:韩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