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免保教费: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高出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非普惠性幼儿园不予免除。
2.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高出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部分可按规定继续收取。
2.免费提供教科书:为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 免学杂费: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高出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2. 助学金: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1.免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额免除。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高出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2.助学金: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五、普通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1.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和助学金:在我省高校就读的本专科生据实免除,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本专科生按实际缴纳学费给予免学费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生每生每年补助15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补助6000元、本专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
建档立卡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金额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国家资助及国家奖学金等可咨询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登录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山东省学生资助中心官网查询。泰安市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8228089。
泰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