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开学生〔2021〕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的
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体系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克服困难、刻苦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二、评选范围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相关学院。
三、奖励对象
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在读学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四、奖励金额及来源
每生奖励1500元。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五、推荐名额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推荐名额一般按照不超过当年在籍学生人数的4‰确定,其中西部地区推荐名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在籍学生人数的6‰确定。推荐名额根据 2024年底各分部、相关学院在籍学生人数及近三年候选人推荐工作情况确定。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推荐名额200人。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由往年纸质材料提交变更为网上申报,所有材料(含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在“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评优评奖栏目”提交,网址:https://stulife.pt.ouchn.cn/。
(二)申报材料
1.各分部、相关学院提交材料
(1)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由各分部、相关学院管理员从平台导出,请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将PDF文件上传平台。
(2)关于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按照开展情况模板写好后,请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将PDF文件上传平台。
《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样表》《关于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可登录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查看。
2.候选人提交材料
候选人材料由各级管理员或学生(学习网账号登录)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候选人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
《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样表》可登录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查看。
七、表彰宣传与奖金发放
(一)国家开放大学印发奖学金表彰决定,鼓励各分部、相关学院及地方学院、学习中心结合本校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组织表彰仪式。
(二)国家开放大学负责奖学金款项的拨付及证书邮寄,各分部、相关学院须规范执行发放流程,确保奖学金及时、准确发放至学生本人。
(三)各分部、相关学院要严格管理奖学金评选工作,及时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和发放等相关信息,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
(四)各分部、相关学院及地方学院、学习中心要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对获奖学生的宣传,发挥优秀学生的引领示范作用。
八、时间安排
(一)2025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印发通知并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2025年9月30 日24时前,各分部、相关学院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开学生〔2021〕2号)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及审核,逾期不能申报。
(三)2025年10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
(四)2025年11月,国家开放大学拨付奖学金款项,邮寄奖学金证书。
(五)2025年12月,各分部、相关学院应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此次评优工作是办学体系首次全面启用线上申报方式进行,请各分部及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准确及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共同保障奖学金评选数字化转型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分部、相关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动员、评选推荐和逐级上报工作。
(三)各分部、相关学院应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度集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