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质量提升工作专班职责
办学质量提升工作专班是学校负责办学质量年度监测、办学能力评价、新双高与职业本科建设、项目执行督导的专职统筹机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核心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学质量提升相关政策研究与体系构建
1.政策研究与标准转化
持续跟踪研究国家、山东省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监测、办学能力评价、新双高与职业本科建设等领域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改革动态。
将上级政策要求转化为学校内部可操作、可测量的质量标准与工作指南,确保学校办学实践与政策导向同频共振。
2.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设计与运行
统筹设计并持续优化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质量监测、能力评价、新双高与职业本科建设和项目督导的有机衔接与闭环管理。
建立常态化质量信息反馈与改进机制,推动形成“目标—标准—执行—监测—评价—改进”的质量螺旋上升通道。
二、办学质量提升指标分解与任务统筹
3.指标体系构建与分解
统筹整合人才培养状态数据指标、办学质量年度监测指标、办学能力评价指标、新双高与职业本科建设绩效指标等,构建全校统一的办学质量核心指标体系。
将学校办学质量总目标逐层分解至各职能部门、教学系部及具体责任人,形成“学校—部门—个人”三级指标责任体系。
4.任务统筹与台账管理
依据质量指标体系,统筹制定年度办学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及重点任务清单。
建立“清单化管理、挂图式作战”的任务台账,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责任主体、资源需求和预期成果。
实行月度调度、季度通报、年度总结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协同推进、落实到位。
三、办学质量提升过程监测与数据支撑
5.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
负责“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数据采集、审核校验与分析应用。
建立数据质量逐级审核确认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统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与发布,凝练办学特色与成果。
6.办学条件常态监测与预警
对照《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开展办学条件常态监测,建立“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
编制《办学条件监测月报》《年度监测报告》,对未达标指标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
7.项目执行全过程跟踪督导
对学校各部门承担的重点项目(含双高建设子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导。
建立项目执行进度台账,定期汇总通报进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对执行滞后或存在问题的部门发出督导建议书,跟踪整改闭环。
四、评价反馈与持续改进
8.办学能力自评与迎评工作
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山东省办学能力评价工作的政策部署,制定学校评价工作总体方案及实施细则。
组织开展校内自评,撰写自评报告,组织专业剖析、说课等活动,提升教师迎评能力。
统筹协调专家组进校现场考察的准备工作,配合完成现场评估,依据评估意见组织整改并跟踪落实。
9.项目执行成效评价
建立项目执行成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项目执行情况阶段性评估和年度评价。
形成项目执行督导报告,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项目执行督导信息数据库,为质量监测和能力评价提供过程性数据支撑。
10.双高建设绩效评价与验收
制定“新双高”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自评。
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新双高”建设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工作。
总结新双高建设经验与成果,形成可推广的质量提升典型案例。
五、综合协调与保障
11.制度与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各类质量工作文档、数据、报告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与办学质量提升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各类教育评估、专项检查、示范创建等工作,全力保障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