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baoweichu 时间:2013-05-22 点击数:
学工处、各系:
入汛以来,部分省市相继发生多起大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汛期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汛期学生的安全管理,严防因涉水、游玩、游泳等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我院汛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
学工处、各系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把汛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落实、检查,各系主任作为部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汛期特点,修订完善汛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防汛防溺水安全措施,确保汛期师生生命安全。
二、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消除隐患
学工处、各系要对管辖部位教室、实训室、学生公寓的消防、避雷、用水、用电等设施的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用并及时进行报修。
三、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学工处、各系通过系会、班会、专题讲座、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载体,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师生的安全常识教育。通过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典型案例作为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密切关注气象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提醒学生,及早做好防范。强化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不到水库、河流、湖泊、池塘、河道、洼地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游玩。教给学生科学的防汛避险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不贸然救助落水同伴,防范发生意外溺水事故。以系、班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以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掌握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雷暴、防洪水、防泥石流等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学工处、各系要认真落实部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安全隐患和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对因迟报、瞒报和漏报事故信息贻误工作,或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影响的有关部门,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