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3年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结合泰安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实绩实效,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完成时间为1-2年。
二、各部门要搞好宣传发动,各系部自行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骨干教师进行评审,按照评审成绩排序。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汇总表一份,部门盖章。将纸质材料交科研处(致远楼402),电子稿发到邮箱:tzketishenbao@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科研处(职业教育研究所)
2023年12月4日
(初审:张楠 复审:屈克英 终审:赵京岚)